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仙居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,靠近东海,是中国沿海开放地区之一,内外交通体系发达。仙居风景名胜区地处仙居县中南部,距县城20多公里,距省道公路临石线3公里,具备优越的交通条件。仙居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87.8平方公里,含神仙居(西罨)、景星、十三都、公盂、淡竹五个景区,由饭甑岩、将军岩、西天门、鸡冠岩、天柱岩、景星岩、蝌蚪崖、擎天柱、公盂崖、高玉岩、神龙瀑、人字瀑、龙潭涧等139个景点组成。素有西罨之奇、景星之雄、公盂之巍、十三都之清、淡竹之幽称誉。仙居自然风光壮丽独特,丰富多彩,他集“奇、险、清、幽”于一体,汇“蜂、瀑、溪、林”于一地。是仙乡的缩影,是旅游观光、避暑纳凉、科学研究、度假休养的理想之地。清翰林院学编修潘耒游后赞曰:“天台幽深,雁荡奇崛,仙居兼而有之”。宋大理学家朱熹也曾发出“地气尽垂于此矣!”的惊叹。仙居风景名胜区,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总面积187.8平方公里,含神仙居、景星岩、永安溪漂流、皤滩古镇、淡竹景区,集奇、险、清、幽于一体,汇峰、瀑、溪、林于一地。